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规定项目活动涉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要求单个项目装机容量1MW及以下,非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边界内项目,同一主体合并申请年均减排总量不超过2万吨CO2等。申报主体为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B体育业单位等。项目计入期15年,自并网验收通过日起算,不早于2022年8月18日,核算周期以自然年为单位。
9月21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公布关于《深圳市可回收物智能回收碳普惠方法学》《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的通知。《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提到项目活动涉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要求如下:
(3)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安装运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或规程。
(4)同一申报主体可合并申请多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减排量,但合并项目在核算周期内的年均减排总量应不超过2万吨CO2。
项目计入期为15年,计入期须以项目并网验收通过之日起开始且不应早于2022年8月18日,不应超过项目活动的寿命期限。项目的核算周期以自然年为计算单位。
附件2:《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pdf


